项目概况
英吉沙县色提力乡诺维什羊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WZFCG(GK)-2025-006-1
项目名称:英吉沙县色提力乡诺维什羊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英吉沙县色提力乡诺维什羊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667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 只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年龄:六个月至一岁半;2.健康:体格健壮;3.体重:35kg-40kg;4.品种:诺维什羊;5.后期托管运营服务;托养期间由受托方提供养殖场地、饲草料、技术、管理、疫病防治等,托养期间羊只任何原因死亡由受托方负责,受托方每年每只羊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向羊只所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分红,托养期间繁育出的羊只归受托方所有并提供不少于3个就业岗位;若托养终止,受托方归还同品种、同月龄、同性别、同数量的本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
(2)授权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
(3)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投标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法人或授权人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
(4)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成立(5)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①若投标人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投标人注意!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网页打印),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2日至2025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9%EF%BC%8C%E6%88%96%E8%80%85%E7%82%B9%E5%87%BB%E9%87%87%E8%B4%AD%E5%85%AC%E5%91%8A%E5%BA%95%E9%83%A8%E6%BD%9C%E5%9C%A8%E4%BE%9B%E5%BA%94%E5%95%86%E2%80%9C%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2%80%9D%EF%BC%8C%E9%A1%B5%E9%9D%A2%E8%B7%B3%E8%BD%AC%E5%90%8E%E7%99%BB%E9%99%86%EF%BC%8C%E7%9B%B4%E6%8E%A5%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F%BC%8C%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5%BC%80%E6%A0%87%E8%AF%84%E6%A0%87-%E5%8F%B3%E8%BE%B9%E9%80%89%E6%8B%A9%E5%AF%B9%E5%BA%94%E9%A1%B9%E7%9B%AE%E7%82%B9%E5%87%BB%E2%80%9C%E8%BF%9B%E5%85%A5%E9%A1%B9%E7%9B%AE%E2%80%9D%E8%BF%9B%E5%85%A5%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3%80%82%3C/p%3E%3C/div%3E%3Cp%3E%3Cstrong%3E%E4%BA%94%E3%80%81%E5%85%AC%E5%91%8A%E6%9C%9F%E9%99%90%3C/strong%3E%3C/p%3E%3Cp%3E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采购文件获取须知:
7.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8.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luban/xinjiang-e-biding%E8%87%AA%E5%8A%A9%E6%9F%A5%E8%AF%A2%EF%BC%8C%E4%B9%9F%E5%8F%AF%E5%9C%A8%E6%94%BF%E9%87%87%E4%BA%91%E5%B8%AE%E5%8A%A9%E4%B8%AD%E5%BF%83%E5%B8%B8%E8%A7%81%E9%97%AE%E9%A2%98%E8%A7%A3%E7%AD%94%E5%92%8C%E6%93%8D%E4%BD%9C%E6%B5%81%E7%A8%8B%E8%AE%B2%E8%A7%A3%E8%A7%86%E9%A2%91%E4%B8%AD%E8%87%AA%E5%8A%A9%E6%9F%A5%E8%AF%A2%EF%BC%8C%E7%BD%91%E5%9D%80%E4%B8%BA%EF%BC%9Ahttps://service.zcygov.cn/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色提力乡人民政府
地 址:英吉沙县色提力乡人民 政府
联系方式:18299681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亚瓦格街道巴格其8村世纪大道33号J15栋二层2007号
联系方式:17590900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勤
电 话:17590900543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