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892025000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5-04-28,更正为:2025-05-08。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5-07,更正为:2025-05-18。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08 09:30:00,更正为:2025-05-19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5-08 09:30:00,更正为:2025-05-19 09:30:00。
一、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2.保安管理服务人员构成及要求:(一)服务人员岗位要求:(2)服务人员类别及数量具体配置情况:“保安21人:其中分局10人、白沙湾派出所保安2人、沙坪派出所保洁2人、双城派出所保洁1人、宋家派出所保洁1人、罗龙派出所保洁1人、江南派出所保洁1人、特巡警大队1人、刑侦大队1人、经侦禁毒工作组1人。”更正为“保安21人:其中分局保安10人、白沙湾派出所保安2人、沙坪派出所保安2人、双城派出所保安1人、宋家派出所保安1人、罗龙派出所保安1人、江南派出所保安1人、特巡警大队保安1人、刑侦大队保安1人、经侦禁毒工作组保安1人。”
二、第五章 磋商办法:5.3.3.3特定资格审查1.特定审查内容:“具有安保服务许可证”更正为:“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人员配置:“1、供应商为本项目派驻的专职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业经理资质证书得3分;具有保安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及以上证书得3分;属于中共党员得3分;属于退伍军人得3分。本项目最多的12分(需提供工作单位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以及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更正为:“1、供应商为本项目派驻的专职项目经理具有保安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及以上证书得4分;属于中共党员得4分;属于退伍军人得4分。本项目最多的12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三、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无”更正为:“★1.供应商需提供为所有派驻采购人单位工作的人员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2.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供应商需提供派驻为本单位服务的工作人员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
地址:宜宾市三江新区泰兴街77号
联系方式:17828829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江新区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沙湾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宜宾国际会展中心二期B馆西侧二楼
联系方式:0831-2108608;0831-2108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办人员
电话:0831-2108608;0831-2108605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江新区分中心
2025年05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