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遗址保护与展示工程(二期)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吉林磐石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遗址保护中心,建设资金为国家文物局文保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请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遗址保护与展示工程(二期);
项目编号:ZWZB20250523-023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72号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遗址姚家沟遗址区域的遗址本体保护工程、遗址景观环境工程、营训场景展示工程、管理用房与服务设施工程,以及展示环线道路工程、沿线解说标识系统和导览导视设施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管理及配合竣工验收等工作;
2.4 建设地点:磐石市姚家沟区域;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6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施工规范的合格工程,符合建设单位使用和竣工验收要求。
2.7 最高限价
项目总投资:1143万元。最高限价10068227.7元(其中工程费9407977.62元,设计费660250.08元)
(最终结算价格以主管部门批复价格及财政评审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
3.3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质要求之一:(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2)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3.4供应商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
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 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合理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本标段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四. 磋商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3日08:30起至2025年5月30日16:00前,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网址:https://www.zcygov.cn/)磋商文件。
4.2、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响应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3、本工程磋商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供应商公布。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9日13时30分;响应文件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传递交,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在“政采云”平台上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注册后可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自行下载响应文件。
5.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需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5.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响应文件进行制作,制作响应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申请CA并完成与账号绑定。
5.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
5.6到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5.7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磐石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遗址保护中心
地址:磐石市
联系人:闫开宇
联系电话:0432-6581001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8栋21楼
联系人:周兴清、孙宗良
联系方式:19944852185
监督机构:磐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2-65224337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