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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坪山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深圳市 其他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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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坪山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PSZXCG-2025-000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坪山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

现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一、关于“五、项目管理要求”中“(一)组织实施要求”修改为:

1.中标供应商至少指派1名执业律师(任团队负责人)和2名律师助理在工作日驻点坪山区司法局办理日常事务。

2.中标供应商为驻点人员提供法律后援支持,对项目管理及工作质效负责,预备一名执业律师协助驻点执业律师处理紧急事项或突发事件。

二、关于“五、项目管理要求”中“(二)项目人员要求”内容删除“3.驻点执业律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和较强的专业能力;(2)具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要求。

三、关于“五、项目管理要求”中“(三)其他要求”内容第3点修改为

3.经采购单位选定的驻点人员需具有工作稳定性,团队负责人不得变更,否则视为严重违约;驻点律师助理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驻点人员不能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时,中标供应商应当提前三十日告知采购单位,并提出接替人选,接替人选资质不得低于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质,并须取得采购单位同意。对不符合条件或不能适应驻点工作的,中标供应商需根据采购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更换,以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驻点人员有更换的,采购单位按每人每次以合同总金额3%扣除费用,情节严重的可单方解除合同。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林工

地 址: 坪山区坪山大道5041号深港花园1栋

联 系 方 式: 0755-84538709

2.交易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地 址: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联 系 方 式: 0755-89381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工

电 话: 0755-8938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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