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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6年度)招标公告

吉林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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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6年度)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20260917FJSZ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6年度),已由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蛟河市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6年度)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同意蛟河市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6年度)变更项目法人单位的批复,蛟发改字[2026]84号、蛟发改字[2026]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蛟河市国有林总场,建设资金来自拟由中央衔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范围涵盖吉林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红叶谷风景区全域,总占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4 栋总建筑面积781.31㎡的建筑实施改造,翻新3座建筑面积合计451.73㎡的公厕,新建民宿1建筑面积123.21㎡;开展景区山门翻新、卧龙潭花海与瀑布打造、亲水平台搭建;完成梦幻乐园、鹿鸣谷相关配套附属工程施工,并配套建设围栏、景区大门等相关设施。

2.2 项目名称:蛟河市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6年度)。

2.3 建设地点:吉林省蛟河市吉林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红叶谷风景区。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2.5 计划工期:2026年10月30日至2027年9月30日,共335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5115309.18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备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注:按照《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吉建规〔2025〕4号要求,被更换的施工项目投标人(含入吉建筑业企业)的项目负责人1年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否则废标。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 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5〕9号】文件要求。

3.9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21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链接])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链接])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22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链接])上直接提交。

5.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

5.3.1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3.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蛟河市国有林总场

地址:蛟河市河北街北京路15-3号

联系人(接受异议联系人):王文涛

联系电话(接受异议联系电话):0432-672702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四小区11栋206号房

项目负责人:张海艳   

联系电话:1824325957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蛟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2-67267028

地址:蛟河市建设路51-24号

邮编:132500

八.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链接]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264805615

邮箱:jljwjgdw@[链接]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昌邑区松江东路7号)

邮编:132001

蛟河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2-67250913;

邮箱:jhsshb@[链接];

地址:蛟河市民主路19号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办公室);

邮编:1325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链接],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链接],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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