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6-00102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及中德园校区食堂委托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及中德园校区食堂委托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34,035,330(元)
评审总得分:9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及中德园校区食堂委托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及中德园校区食堂委托服务(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现有教职工241人,学生人数约2300人。现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一家专业化餐饮企业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早、午餐,为学生提供早、午、晚三餐现场加工配餐服务。
服务要求:(1)学校配套设施齐全,可满足现场加工制作,师生统一到食堂用餐。 ★(2)现学校食堂采用智慧食堂美食广场模式,学生自主选择餐品。即学生家长利用手机平台线上缴费,线上选餐,学生通过人脸识别刷卡终端取餐。 中标供应商须安排专人负责配合此智慧食堂美食广场运行系统的学习、培训、日常维护沟通、管理等相关工作。如因系统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服务期内,若学校食堂的供餐模式发生变动,如现有模式的优化或如遇市场食品食材价格波动较大须调整餐费标准的,双方共同协商。供应商须具备满足师生多样化供餐需求的能力。 开餐时间 教职工开餐时间:???????????????? 早餐:6:20—7:50 午餐:11:20—12:30 学生开餐时间:?? 早餐:6:10—6:50 午餐:11:40—12:30 晚餐:16:40—18:00 若无学校通知,供应商不得自行更改供餐时间,如遇学校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后供餐时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供应商。
服务时间: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
服务标准:2、餐费标准 (1)教师餐费:11元人天,由学校按铁西区财政拨付的餐费标准以转账方式按月支付给供应商;另教师根据实际用餐天数自行缴纳餐费补助3元人天。 (2)学生餐费:根据相关要求13元人餐。 早餐:3-5元不等,午餐、晚餐:10-16元不等。餐品种类包括营养早餐、基础套餐、营养套餐、盖浇饭、回民餐、风味面食、面条类、各种风味等不少于10种菜品供学生自主选择,菜品搭配营养、科学、健康。供应商应尽可能保证在周期内轮换菜单品种的变化多样性。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妍焱、金广军、刘艳辉、赵佳梅、李征、韩园园、陈晓旭(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及中德园校区食堂委托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8,58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南七东路27号
联系方式:024-25600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15-3号(501)
联系方式:024-23931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健依
电 话:024-239310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更正版——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申请招标采购食堂委托服务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及中德园校区食堂委托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其他:中标候选人得分与排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