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商贸旅游职业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NMGZJ-HW-250630)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商贸旅游职业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已 落实,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商贸旅游职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市商贸旅游职业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一包:米、面、油、杂粮类;第二包:禽、肉类;第三包:蛋、蔬菜类;第四包:调味品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第一包:米、面、油、杂粮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本项目的特
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证》。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
标。;
第2标段第二包:禽、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本项目的特
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证》。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
标。;
第3标段第三包:蛋、蔬菜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流
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 标。;
第4标段第四包:调味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流
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证》。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 标。;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7-0209:30:00到2025-07-0817:00:00。
获取方式: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食品流通许可
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证》的扫描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22 15:0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7-2215:0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