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金塔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已由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行服〔2025〕16号文件、金塔县交通运输局以金交政许〔2025〕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通过通过争取省、市补助及县财政配套等多渠道式解决。建设单位为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金塔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
(二)建设单位: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
(三)建设地点:金塔县
(四)建设规模:
1.路线及规模:C016线大树路--大厨房村3.34 公里、C020线金三路--下黑树窝村6.537公里、C029 线上八分村--金大路4.402 公里、C030线金大路--新八分村 4.137 公里、C037 线古城村五组1路0.68公里、C038线大西路--上东沟村1.284 公里,共计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0.38公里。
2.建设主要内容:拟对以上20.38公里路段及部分农村公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线按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拟在公路沿线设置交通标志、波型梁护栏、道口标注桩、减速带等。
二、合同段划分
1.本项目标段划分如下:设2个施工合同段。
合同段划分表
合同段 | 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备注 |
施工第一合同段 | 金塔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第一合同段 | 农村公路隐患整治路口路段等隐患点共计 64处,其中村道安防隐患点45处,三必上,五必上19处 | |
施工第二合同段 | 金塔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第二合同段 | 农村公路隐患整治路口路段等隐患点共计 86处,其中村道安防隐患69处,三必上,五必上17处 |
注: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申请标段数量时,投标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一个或一个以上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3年或3年以上施工经历,并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一个或一个以上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
安全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其他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4.根据《酒泉市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表》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无酒泉市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其信用等级参照本省综合评价结果,在本省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其它要求:
(1)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已挂载酒泉市市县两级人社门户网站下载专区,各招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编制进投标文件。若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在金塔县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交规范【2021】3号)文件执行。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自主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须知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申请人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需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企业投标登记成功后于2025年6月26日17:30时之前,将企业投标备案表、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企业投标备案表及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请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企业应对填写信息负责,并在递交前自行核对)各一式四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飞天商务写字楼408室),过期不予受理。递交方式如下:
(1)现场递交
(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飞天商务写字楼408室,联系人:杨瑞刚,联系电话:18993757005,邮寄时须在企业投标备案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402902700@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企业投标备案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投标备案表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招标人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可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gzyjypt.com.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7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3)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7-2812830,技术支持电话:0937-281283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将在甘肃经济信息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金塔分中心网站发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https://bid.ejiaoyi.vip:13100/bid-ejiaoyi-jqs)进行,投标人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前24小时内登录系统上传已固化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6131306。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5年7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https://bid.ejiaoyi.vip:13100/bid-ejiaoyi-jqs)
5.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八、投标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中装入清晰可见的原件的扫描件即可。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开标结束后资质证件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代理公司或业主单位反映。
2.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
地址:金塔县解放路112号
联 系 人:赵志荣
电话:1879377666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央厚中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酒泉办公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飞天商务写字楼408室
联 系 人:杨瑞刚
电话:18993757005
监督单位: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37-4421233
项目
施工企业投标备案表
年月日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职称 | |||||||
委托代理人 (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 职务 | 职业资格 | |||||||
级别 | 注册编号 | ||||||||
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注册资金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济性质 | ||||||||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 有效截止 时间 | ||||||||
项目经理 | 专业类别 | 注册编号 | |||||||
项目总工 | 职称 | 职称证号 | |||||||
质检 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道路 工程师 | 证书编号 | ||||||
试验 工程师 | 证书编号 | 专职 安全员 | 证书编号 | ||||||
机械 工程师 | 证书编号 | 财务 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
建设单位 | (盖章) 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年月日 |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单位、监督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内装订一份
2、本表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彩印无效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公司)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 标段投标及施工期间 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 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 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 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 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7.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8.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