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运营前期物业策划服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运营前期物业策划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丽泽城市航站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坐落在北京城中心西南方,位于西二环路和西三环路之间,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FT00-0609-0064、FT00-0609-0065地块。地下工程实施范围约7.71公顷(涉及地上其他类多功能用地3.96公顷、道路用地2.68公顷、公园绿地1.04公顷、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0.03公顷),东至莲花河西路东侧绿地内,西至金湾北路西侧绿地内,南至丽泽路,北至三路居南街(局部进入北侧建设用地)。总建筑规模约30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控制规模约28万平方米。该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城市航站楼、接驳与公共服务、综合开发配套设施(以正负零为界)、轨道交通等,以及红线外行李系统配套改造工程。除已批复立项的工程外,工程项目总投资约43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运营前期物业策划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运营前期物业策划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单位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2个及以上商业办公项目服务案例。
2.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或四级物业管理师(中级工)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投标人信誉要求
1.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信誉要求
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9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13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其他内容:
1.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2.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要求
2.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2未成功报名并缴纳文件费的投标无效。
2.3报名资料均不退还。
3.投标文件递交的其他要求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4.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