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南京至洛阳高速公路(汝阳至伊川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京至洛阳高速公路(汝阳至伊川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豫发改审批[2025]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南京至洛阳高速公路(汝阳至伊川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采公开-2025-79
项目编号:洛直工服招标(2025)0031号
项目代码:2309-410000-04-01-546312
3、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29400271.9元,其中勘察设计费25970271.90元,各项专题报告3430000.00元;勘察设计费率:1.68%。
4、工程概况:项目方案路线起点位于南京至洛阳高速公路洛阳市汝阳县与汝州市交界处(桩号K692+947),路线向西北行进,在与汝安路交叉处设置汝阳·杜康互通,在上庄村南与二广高速交叉处设置大安枢纽互通,而后路线折向北行,在白沙镇西南与新伊高速交叉处设置白沙枢纽互通,随之路线继续向北进入伊川境,在文村东北上跨焦柳铁路,而后路线在上天院村西与G343国道交叉设置伊川东互通,路线继续向北,在南老窝村东南与盐洛高速交叉处设置彭婆枢纽互通到达项目终点,与已改扩建完成的二广高速洛阳城区段(互通区范围内桩号K719+620)相接。项目路线全长26.67公里,其中汝阳县境内7.89公里,伊川县境内18.78公里。
项目路线全长约26.67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41.5m,设计速度100km/h,沿线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主线共设:大桥7座,其中改建6座,新增1座;中桥5座,其中改建4座,新增1座;小桥改建7座;互通立交5座,其中改建4座,利用1座;改建停车区1处。新增占地913.64亩。
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以及各项专题报告;待初步设计批复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
6、招标范围:(1)各项专题报告(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估、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防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评价、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气候可行性研究报告9项前期要件报告)。
(2)本次勘察设计范围为南京至洛阳高速公路(汝阳至伊川段)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防护、交通安全设施、沿线管理及服务设施工程、交通工程(含收费、监控、通信等)、绿化工程,负责本标段地质勘察、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并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相关的审查,提交业主招标所需的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概(预)算、文件汇总、以及后续服务工作(施工期及交工验收后所有工程变更程序的完善、缺陷责任期局部修复工程的方案确定)等,本次招标范围不含涉铁勘察设计。
7、建设地点:洛阳市。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规程规定。
10、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1、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本项目行业划型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日期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不少于15公里(含15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投标人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至少6个月(2024年6月以来)的社保证明,至少包括养老保险,以社保系统网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6、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应当将查询结果清晰展开。评审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应当将查询结果清晰展开。评审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联合体各方需至少具有上述3.2中资质之一,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6)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6月27日 至2025年07月0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17日09时0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56号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话:0379-63255868
代理机构:河南城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王城大道交叉口国宝大厦2506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5937922599
监管部门: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18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