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481-2025-013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工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信息:
1、原招标文件P5页“1.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2期:支付比例15%,完成第1宗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提交成果文件并协助完成价值实现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5%。
更正为:
2期:支付比例15%,完成第1宗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提交成果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5%。
2、原招标文件P6页 “附表一:广东省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工作项目,(一)主要目标”:
在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范围及所处流域范围内,遴选3宗水土保持生态产品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工作。其中,2025年完成1宗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转化交易,转化交易完成后总结形成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实现形式的经验做法;待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完工且各项措施初步发挥效益后开展2宗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转化交易。
更正为:
在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范围及所处流域范围内,遴选3宗水土保持生态产品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工作。其中,2026年1月底前完成1宗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转化交易完成后总结形成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实现形式的经验做法;待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完工且各项措施初步发挥效益后开展2宗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转化交易。
3、原招标文件P7页 “附表一:广东省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工作项目,(四)进度安排”:
2025年底前,遴选并推进完成1宗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转化交易。
更正为:
2026年1月底前,遴选并推进完成1宗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
4、原招标文件P27页“四、付款方式”
2期:支付比例15%,完成第1宗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提交成果文件并协助完成价值实现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5%。
更正为:
2期:支付比例15%,完成第1宗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提交成果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宁市水务局
地 址:兴宁市兴东路水务局
联系方式:0753-3399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铖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联系方式:0753-2688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先生
电 话:0753-2688871
国铖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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