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全华调味品有限公司味精、鸡精包装袋谈判采购公告
乐山全华调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本公司味精、鸡精产品包装用包装袋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全华调味品有限公司味精、鸡精包装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YZ-HW-202611-0001
(三)采购内容:用于味精、鸡精产品包装的食品接触用包装袋,主要包括味精包装袋(200克、400克、2千克)、鸡精包装袋(200克、400克、2千克)以及采购人根据生产需要增加的其他规格包装袋,具体品项、规格、材质结构及质量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包装袋带采购人商标及版面印刷,版面文件由采购人统一提供。
(四)采购预算:15万元/年(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年)。最终按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五)交货地点:乐山全华调味品有限公司库房(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东岳路1666号)。
(六)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由甲方根据乙方上年度考核结果及经营需求单方决定;如双方同意续签,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包装材料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
(二)生产型供应商须具备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备案证明;涉及带采购人商标及版面印刷的,须持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包含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贸易经销型供应商须提供实际生产企业持有的有效《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食品接触材料生产资质、检测报告及授权文件,溯源链条完整;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制版、印刷、复合、制袋、供货、配送及仓储能力,具备同类食品接触用包装袋的生产和供货业绩;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七)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11-06 17:00前登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链接]://[链接])注册并下载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二)售价:5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10时00分。
(二)递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东岳路1666号。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谈判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二)谈判地点:乐山全华调味品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全华调味品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东岳路1666号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833-5119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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