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5MW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RMXZB-2025-090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5MW光伏组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50万元,招标人为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
开午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5MW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5MW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5MW光伏组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
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生产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
式自拟加盖公章);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的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
明文件);
2.6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2.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格式自拟);
2.8投标人须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查询渠道:“失
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
动(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0提供近三年与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单位的合作业绩证明材料;
2.11在购买方提出现场处理质量问题需求后,中标人需安排售后人员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
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1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9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
标人的电子邮件。投标人报名时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
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汇款单(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箱
(hnlrmx@163.com)并标明单位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神马大酒店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神马大酒店会议室
七、其他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5MW光伏组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林润茂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平煤隆基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11.5MW光伏组件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投标。
1、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5MW光伏组件采购项目1.2招标编号:LRMXZB-2025-0909
1.3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最高控制价
1N型双玻580W光伏组件850万元
★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拆包,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1.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5.1招标内容:N型双玻光伏组件、规格型号:2278*1134*30mm(580w)
2402
数量:11499660瓦(19827块)
1.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使用要
求。
1.5.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周;
1.5.4质保期:12年工艺质保,25年发电质保。
1.5.5交货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区域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
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生产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
式自拟加盖公章);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的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
明文件);
2.6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2.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2.8投标人须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查询渠道:“失
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查询】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
动(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管理,
2.10提供近三年与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单位的合作业绩证明材料;
2.11在购买方提出现场处理质量问题需求后,中标人需安排售后人员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
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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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3.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
标人的电子邮件。投标人报名时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
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汇款单(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箱
(hnlrmx@163.com)并标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项目一经开标,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不邮寄。
名称:河南林润茂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平顶山建设路支行
账号:410471010130005101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时间:2025年9月3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神马大酒店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5年9月3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5.2开标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神马大酒店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襄城县产业集聚区
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0374-20266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林润茂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街道中兴路北段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375-458333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管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襄城县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0374-20266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林润茂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街道中兴路北段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375-4583339
电子邮件:hnlrmx@163.com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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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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