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成都市郫都区2024 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郫都区2024 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成农办〔202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郫都区蜀都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成都市郫都区蜀都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农办〔2025〕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安德街道红专村、安宁村、云丰村,红光街道宋家林村、长生村、渔塘坎村,友爱镇筒春村、江安村;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水田恢复建设0.3万亩。具体建设内容为:1.田(地)块整治工程:田块整治355.34亩。2 .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整治)渠道42.02km,新建提灌站1 座。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整治)田间道路共计4.33km。4.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地力提升面积355.34亩。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标段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的施工。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2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1.3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04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农田类或水利类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3.1.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二级及以上(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具有 水利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3.1.5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01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7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d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成都市郫都区蜀都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5幢邮编: / 联 系 人:廖女士电话:028-67150320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10层1006号邮编: / 联 系 人:李先生电话:028-86928262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2025年04月30日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