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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宁波市分公司渔山列岛光伏储能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宁波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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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宁波市分公司渔山列岛光伏储能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宁波市分公司渔山列岛光伏储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5ZT010202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宁波铁塔渔山列岛光伏储能设备及服务,设备包括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系统、配套通信管控系统。服务内容包括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质保服务、三网接入调测(光伏、储能、柴发接入调测),海岛运输及搬运,以及场地平整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预算:【169万元(含税),含暂列金额(含税15万元,税率暂定为9%,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以成交价格+暂列金额作为合同总价上限,暂列金额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客观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其他费用(如场地平整等费用),暂列金额无需报价,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工程项目签证管理办法(2022版)》要求等,一事一议据实结算。 】

序号

项目

产品/服务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服务要求

单位

数量

1

光伏发电系统

光伏组件(单晶组件595Wp)

详见技术规范书

204

2

光伏系统辅材及安装调测

1

3

逆控一体机器60KW

2

4

储能系统

电池储能柜225KWh

2

5

储能系统辅材及安装调测

1

6

配套通信管控系统

控制柜(含安装),兼容柴油机接入,系统能量管理,储能汇流配电含4G

1

7

三网接入调测

光伏、储能、柴发接入调测

1

8

暂列金额

项目实施过程中客观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其他费用(如场地平整等费用)

/

1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个,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36.47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同采购项目概况

2.2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服务。

2.3交货/服务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渔山列岛(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7安全目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控股管理关系:

(1)单位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说明:供应商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响应。但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供应商为其母公司的视为制造商响应;制造商为母公司,供应商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供应商一家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响应的,也视为制造商响应。

(1)供应商须是光伏组件(单晶组件595Wp)、电池储能柜225KWh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响应,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光伏组件(单晶组件595Wp)、电池储能柜225KWh为供应商制造);如为代理商响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光伏组件(单晶组件595Wp)、电池储能柜225KWh)的代理授权书。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响应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3)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3.6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合规。

3.7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3.8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

(1)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具备电监会或能源局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注:(1)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2)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3.9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光伏及储能设备销售 或光伏及储能设备安装调试,单个合同业绩含税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注:一个业绩案例中须同时包含光伏及储能相关内容】。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10供应商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注:须提供相应承诺。

3.11供应商承诺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注:须提供相应承诺。

3.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安管人员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说明:(1)须提供人员名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否则不予认可。(2)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用,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予认可。(3)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有权不予认可。

3.1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宁波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浙江省级】【工程物资(基础设施)-电力引入设备-新能源供电系统-光伏组件-光伏组件】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按照采购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合作处理措施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5.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

5.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采购文件:

5.2.1 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获取采购文件;未在平台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获取采购文件,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供应商注册”。

5.2.2 完成注册后,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采购包,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获取采购文件。

5.2.3 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在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5.3 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售价300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4 采购文件款发票事宜:采购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09时3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采购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响应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

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6.4 以纸质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如有):若供应商以纸质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如:纸质保函),则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原件递交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御临路33号,王治琳,13735565053】。

6.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或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2)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

(3)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的。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采购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联系方式详见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御临路33号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邮编:310000

邮编:100079

联 系 人:祝工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王治琳、刘丹丹、金丽、柯玲丽

电话:18857990057

电话:13735565053(王治琳)

18879232219(刘丹丹)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zhuzhi3@chinatowercom.cn

电子邮件:wangzhilin.zgtj@chinaccs.cn

网址:/

网址: www.bdebid.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

账号: 11001042200056069452-0015

异议渠道:方式①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方式②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zbtousu.zgtj@chinaccs.cn、wangzhilin.zgtj@chinaccs.cn)实名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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