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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濮阳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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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5-15

三、预算金额(总金额):85 万元;

最高限价:第一标包:42.5万元;第二标包:42.5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给予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4.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畜禽肉及副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预包装等;

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2 个标包;

第一标包: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预包装 ,详见技术要求;

第二标包:餐饮环节、学校及学校周边,详见技术要求;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服务期限:一年;

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服务要求的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 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 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 件);

1.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需取得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项目检验的相关资质认定(CATL)及中国计量认证(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资质(第一、二标包提供)。 

②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检任务需要。(第一、二标包提供)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失信被执行 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由评审小组在评审结束前通过评审系统在线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 询信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 供应商可对两个标包递交投标文件 ,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包 。若同一供应商在 两个标包中同时被推荐为两个标包的第一 中标候选人 ,则按照标包序号采取“ 取前舍后” 的原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七、获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下载文件;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 6月 24 日 10时 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6月24日10时 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 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 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pysggzy.cn/(注:使用 IE 浏览器)。

插入 CA 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 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提交 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 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 商) 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濮阳市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北楼6楼

联系人:程洪军

联系电话:15839302069

2.采购代理机构: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庆延

电话:13124440417

地址:延庆镇东街27号3幢1层105

发布人: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 年 6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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