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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思贤(机关)幼儿园关于吴江区思贤(机关)幼儿园塑胶场地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苏州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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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吴江区思贤(机关)幼儿园塑胶场地改造项目 JSZC-320509-SZYJ-C2025-003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2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SZYJ-C2025-0038

项目名称:吴江区思贤(机关)幼儿园塑胶场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捌拾叁万伍仟陆佰柒拾肆元玖角整(¥835674.9),含检测费250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苏州市吴江区思贤(机关)幼儿园内塑胶跑道、地面铺装、儿童活动游戏场地改建等施工,包括景观、绿化、市政、室外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如有)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工程规模:小型工程。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维修经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施工项目组应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

6、施工要求:按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及现场实际组织施工。

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概述、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平面布置、施工方案应科学合理。劳动力配备合理,工作任务明确,人员组织到位。机械设备投入符合项目要求,有详尽的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关键节点和里程碑设置清晰准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问题沟通和解决机制简单有效,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给出应对措施,验收条件清晰可行。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所有塑胶跑道材料的性能必须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 36246-2018)标准。

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安装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采购文件要求、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 工程质量保修期:叁年,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及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并满足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格式)或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所称“在建工程”以省住建系统网站查询数据为准。

(四)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6-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2、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3、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现场踏勘: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现场勘查费用自理。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7、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

联 系 人:戴亚丽

联系电话:0512-63663868

8、采购代理服务费

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吴江区中介超市网上交易平台竞价,按收费标准的90%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9、磋商保证金:无,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10、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1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具体详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思贤(机关)幼儿园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长板路1661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2-63423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

联系人:戴亚丽、沈燕宏

联系电话:0512-63663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亚丽、沈燕宏

电话:0512-63663868

附件:JSZC-320509-SZYJ-C2025-0038采购文件.doc

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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