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400-00024
项目名称:2026年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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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简述:按照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作为补充监测力量,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废水(含地下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特异污染物等污染因子监测工作;为生态环境局提供监测数据。监测时间、项目、频次等内容以各分局、执法队等部门提出的监测计划为准。
2、监测工作需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
3、提交成果:提交CMA检测报告,数据真实有效。
4、招标方式:采用“单次折扣”形式,各项检测费用以“辽价函[2014]第160号”文件所列为基准。
5、付款方式:合同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按实际工作量付款。完成当季监测任务后,移交相关资料至采购人,由采购人审核后开展支付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政府采购本国产品优惠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0000
最高限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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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测范围:
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取在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鉴别系统注册的第三方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具备司法鉴定资质),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编制要求,出具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监测结束后需提交检测报告,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监测工作需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
2、监测布点、监测因子、时间及频次:
监测项目、频次等内容以各分局、执法队提出的监测计划为前提,由第三方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制定。
3、招标方式:采用“单次折扣”形式,各项检测费用以“辽价函[2014]第160号”文件所列为基准。
4、付款方式:合同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按实际工作量付款。完成当季监测任务后,移交相关资料至采购人,由采购人审核后开展支付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政府采购本国产品优惠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政府采购本国产品优惠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供应商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及省级及以上司法鉴定许可证; 002包: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1日16时00分至2026年01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采购内容分为2合同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1个合同包,若同一投标人作为多个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包号顺序(001至002顺序)确定中标包,确定中标包后,其余包自动延续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本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新华大街28号
联系方式:02458289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丰城街曼哈顿6号楼5号商铺
联系方式:024-56675667
邮箱地址:liaoninghongbo@126.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717020102000010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婷
电 话:024-5667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