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乐市2025年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93.82%;自筹6.18%,招标人为新乐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①小石家庄、西安家庄村、马石桥村、张家庄村、义合庄村合建仓储中心(地上一层,门刚结构,总建筑面积1305平米);②东田、内营、西名村超市建设项目(地上二层,砌体结构,总建筑面积913.96平米);③靳家庄仓储建设项目(地上一层,门刚结构,总建筑面积425.39平米);④朱家庄仓储建设项目(地上一层,门刚结构,总建筑面积374.15平米)。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1.3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06 09:00:00
至2025-08-12 23:59:59,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27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311-88598952电子邮箱: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新乐市2025年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永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新乐市 |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 |
邮编:050000 | 邮编:050000 |
联系人:孙佳庆 | 联系人:薛德优 |
电话:0311-88581244 | 电话:0311-85297737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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