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竹溪“两烟”综合业务用房项目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竹溪“两烟”综合业务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Y-202510FJ-04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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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510FJ-04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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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竹溪“两烟”综合业务用房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中烟办〔2024〕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城关“305”省道南侧、长安北大道与温馨家园之间。
建设规模:新建综合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195平方米(含门卫室50平方米)、停车棚建筑面积268.20平方米(投影面积536.40平方米);建设给排水、暖通、供配电、消防、弱电、环保等公用工程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室外管线、道路广场、绿化、大门、围墙、景观室外工程等项目。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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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实施建设,总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质保期维保,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服务:承包人按发包人指令进行限额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并由承包人负责完成施工图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施工图设计应契合初步设计的标准、内容、范围,同时满足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和相关行业设计及验收标准。(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内容、发包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变更内容、保修期内的全部保修内容。施工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发包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整体移交、全部保修内容完成。(3)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移交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4)其他工程服务:根据图纸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完成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价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发包人的审核,协助发包人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建、验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节能、规划、消防、质量、人防、绿化、档案及综合验收以及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协助发包人完成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工程保险、勘测放线、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评审、白蚁防治、节能评估等与工程项目实施有关的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2 合同估算价:2056.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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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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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1)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人员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至少取得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若为注册建造师须无在建工程)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原件扫描件;③近3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截图、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表))的扫描件);④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2)拟派设计负责人:①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3)拟派施工负责人: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④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由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家,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内容具体、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联合体协议,并作为投标文件附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所有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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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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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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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3.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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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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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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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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