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智能制造产业新质生产力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以魏审批研变字[2025]0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魏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3138.94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5.61亩,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园区标准化共享厂房约54000平方米、科创中心6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包括:雨水管网
2200米、污水管网2200米、给水管网2200米、中水管网2200米、燃气管网 800米、供热管网1600米、供电管网4880米、弱电管网2100米、硬化工程30450平方米(含施工后路面恢复2600平方米、道路广场停车场2785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工程设施;5G+工业互联网及云服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人需完成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结算工作,承担工程保修责任。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1316.33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110.9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21205.43万元。
2.3计划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根据各单项工程具体确定(具体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开工通知书作为开工起始日期)。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与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深度达标,通过审查,满足项目功能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3.4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3.5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总投资15000万元及以上的与发包工程相类似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其他要求: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1
00:00至2025-12-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bggfwpt/%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3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bggfwpt/%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招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技术标(暗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进行评审。招标业务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电子投标操作咨询电话:0512-58188537、4009980000。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平台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文件。可办理
CA 数字证书(河北 CA)用于投标,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A:400-707-335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杨丹丹 ,联系电话: 19931497216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0-3513015
电子邮箱:
weixian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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