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1100-03912
二、项目名称: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及污染溯源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与溯源
供应商名称:辽宁科维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市辖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青花大街西75号
中标(成交)金额:4,394,900(元)
评审总得分:94.3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与溯源
服务类
名称: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及污染溯源(C070199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服务范围:(1)通过开展本项目,基本掌握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周边地下水污染情况,为进一步制修订管控措施提供数据支撑。目标1:建立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及周边情况调查台账;目标2:明确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所属污染影响类型;目标3:建立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含地下水污染物清单;目标4:提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污染风险管控对策建议。 (2)本次工作任务,各方需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需与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内容为最终成果,保密期限为1年。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保密规定执行。中标方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不得将资料和成果对外发布和提供。 (3)本次工作各环节,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及《“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推荐的分析方法或其资质认定范围内的国家标准、区域标准、行业标准及国际标准方法,确保采样、检测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规范性、代表性、完整性。 (4)为确保项目安全进行,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生产防护用品、落实安全施工措施。若发现中标人未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采购人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中标人在进行工作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 (5)所有采样、检测、质控等原始记录及资料纸质版数量按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要求提供,并提供本项目电子版。按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和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实际工作情况需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工作进度、工作总结、后期归档等相关材料及后续系统成果填报等工作。 (6)中标人编制的工作文件须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咨询审查单位(质控实验室)及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中标人应逐条给予认真落实,并按审查意见修改项目文件,且审查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7)设施维护:中标人在进行工作作业时,如造成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纠纷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人员配备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采样方案编制和技术支撑人员,服务团队至少15人。在未完成目标工作量前,不得变更和调整仪器设备、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并做到有问题2小时
服务要求:(1)资料收集与整理 收集《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等资料,了解所在区域内气象资料、水文资料、土壤资料、地形地貌、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土地利用、经济社会发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污染源等相关信息。收集盘锦精细化产业开发区的基础资料、企业产排污相关资料、地下水监测资料和其它辅助资料,充分利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数据、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内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数据,以及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内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和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数据等信息。 (2)同位素污染溯源 系统收集区域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历史监测数据以及排污企业分布数据;以此为基础,指导采样点的合理布设,包括点位布设和水位监测;通过多期分批次采集地下水与地表水样品,分别进行现场指标测试与水化学及同位素测试分析;查明工作区主要污染物分布特征和污染来源与类型。 (3)模拟预测 基于盘锦精细化产业开发区地下水环境调查与评价工作成果,选取污染源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针对超标污染物,开展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工作,分析对周边敏感受体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管理对策。 (4)健康风险评价 在分析盘锦精细化产业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污染物(致癌污染物和非致癌污染物)通过不同暴露途径进入人体后,定量估算致癌污染物对盘锦精细化产业开发区及其周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危害的概率,或非致癌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潜在危害水平与程度(危害商)。按照《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计算等内容。 (5)报告编制 本项目报告主要包括《盘锦精细化产业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技术方案》、《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及污染溯源项目报告》和《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及污染溯源项目质控报告》等3份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技术规范、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2)《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3)《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 (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5)《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6)《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7)《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方案》(环办便函〔2021〕100号); (8)《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土壤函〔2021〕10号); (9)《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质量控制工作手册》(土壤函〔2021〕10号); (10)《化工园区地下水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质量控制工作手册》(土壤函〔2021〕10号); (11)《化工园区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手册》(土壤函〔2021〕10号); (12)《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2014); (13)《区域地下水质监测网设计规范》(DZ∕T 0308-2017); (14)《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17); (1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1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17)《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 (18)《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 (19)《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 (20)《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 (21)《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连学、帅梅、王光辉、朱希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与溯源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0427-2807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蓝
电话:0427-8650052
十、附件
采购文件:03912精细化工(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与溯源
供应商名称:辽宁科维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