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智能家电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四期)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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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申请编号 | 2025301414 | ||||||||||||||||||||||||
| 项目名称 | 中山市智能家电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四期)设计 | ||||||||||||||||||||||||
| 标段名称 | 中山市智能家电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四期)设计 | ||||||||||||||||||||||||
| 首次公告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28日 | ||||||||||||||||||||||||
| 标题 | 中山市智能家电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四期)设计澄清及延期文件 | ||||||||||||||||||||||||
| 内容 |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一、澄清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现澄清修改为:“1.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原来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现澄清修改为:“1.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现对本项目的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时间请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山市黄圃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泽润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30日
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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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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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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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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