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504-441502-04-01-952484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汕尾市城区公益性公墓和汕尾市城区殡仪馆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尾市城区公益性公墓和汕尾市城区殡仪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汕尾市城区公益性公墓和汕尾市城区殡仪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芦列坑村东北侧(与海丰县交界处)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 254036.53㎡,其中殡仪馆用地面积 54399.99 ㎡、公益性公墓用地面积 199636.54 ㎡;总建筑面积19752㎡,其中: 1、殡仪馆总建筑面积 11310 ㎡,包括地下建筑面积 430 ㎡(地下设备房 280 ㎡,污水处理池 150㎡),地上建筑面积 10880 ㎡(殡仪服务中心 1151㎡,吊唁厅 4826㎡,后勤综合楼 1151 ㎡,火化车间1640 ㎡,遗体处理综合楼 1775 ㎡,电房 192 ㎡,垃圾房 60 ㎡,保卫室 25 ㎡,污水处理间 60 ㎡)和室外配套工程等及购置殡仪馆所需设备一批。 2、公益性公墓总建筑面积 8442 ㎡,包括地上综合服务楼 1650 ㎡,骨灰楼 6210 ㎡,水泵房 100 ㎡,配电房 192 ㎡,公厕 142 ㎡,休息亭 120 ㎡, 保卫室 25 ㎡及室外停车场、广场、绿化等配套工程。 项目建成后,殡仪馆年可承载处理遗体 6283 具,公益性公墓骨灰安置总量 75220 个,其中:骨灰楼 24000 个,墓穴 51220 个(35920 穴)。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变更设计、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 及配合、现场服务及相关报建工作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等)、设计概算、工程 勘察(初勘和详勘)【改造范围内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 程测量(含控制点测量、地形测量等),岩土工程 勘察、管线勘察、地下埋藏物、土壤氡浓度检测等】,以及业主要求的本项目范围内 其他勘察、设计工作等,且配合业主从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服务。 |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成果工期:9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797.45万元(其中勘察费:208.92万元、设计费:588.53万元)暂定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 1、投标人资格 ①投标人为独立法人: A.投标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②投标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合格有效授权,须提供授权书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2)资质条件: (1)工程勘察(具备①或②):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具备①或同时具备②和③):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个(含联合体牵头方)。 联合体成员勘察方需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第(1)点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设计方需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第(2)点资质条件,且联合体牵头方为设计单位。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注:①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勘察负责人不能同一人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位。②因国家政策正在办理资质证书延续,还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可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事业资质资格的截图作为佐证。 4、信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5、人员要求 5.1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勘察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勘察单位提供)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及近3个月(不含招标文件发布当月)在本单位或本单位下属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链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链接])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16日 00 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5日 10 时0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5日10 时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1月5日10 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大型开标室K205D100(322)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 |||||
招标人 | 汕尾市城区民政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东海大厦 | |||
招标人联系人 | 庄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0-3399386、18666066118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尾振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区成业路东侧、东城路新地村南侧御景壹號五栋404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房女士 | 联系电话 | 0660-3805666 | |||
招标监督机构 | 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0-339299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同意开标结果。 3、投标人可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链接])“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10 日(2026年 10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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