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园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子项目包装、策划咨询服务招标(招标编号:YHZB-2025-22)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一、招标条件本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园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子项目包装、策划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0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创擎科技新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园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10个子项目包装、策划咨询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园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子项目包装、策划咨询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园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子项目包装、策划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3.2、投标人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对承诺事项负责);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或缴纳清单等,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对承诺事项负责);3.7、信用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内提供招标发布后的查询网页)。3.8、其他要求: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8.2、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所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对承诺事项负责);3.8.3、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对承诺事项负责)。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5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19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4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4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七、其他一、招标条件受郑州创擎科技新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园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子项目包装、策划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园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子项目包装、策划咨询服务2.2项目编号:YHZB-2025-222.3招标范围: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园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10个子项目包装、策划咨询服务。2.4服务内容:(1)根据甲方筛选的项目进行调整、规划,提供项目前期谋划、政策匹配分析。(2)为甲方的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项目策划、申报,提供详细的项目资料准备清单。(3)参加甲方组织的工作协调会议,就项目包装、策划工作的部署和推进提出专业意见。(4)在甲方按照清单准备好资料后,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专业机构完成单项目所需《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法律意见书》、《项目财务评估报告》等项目评审所需资料。(5)指导并协助办理项目立项、可研报批等前期手续。针对各级主管部门的评审,提供答疑及材料修改支持。(6)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项目咨询服务,服务期限至项目债券第一次发行为止。在项目获得资金批复后,根据需要配合后续的资金申请等相关工作。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至各子项目债券第一次发行为止。2.6质量标准:合格。2.7招标控制价:单个子项目33万元。2.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3.2、投标人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对承诺事项负责);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或缴纳清单等,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对承诺事项负责);3.7、信用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内提供招标发布后的查询网页)。3.8、其他要求: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8.2、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所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对承诺事项负责);3.8.3、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对承诺事项负责)。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4.3、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为领取招标文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注:以上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4、招标文件费500元整,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转自—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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