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QZT20260127 二、合同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女性健康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GCXD2025ZFCGHW083 四、项目名称: 松桃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女性健康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松桃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 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街道平块社区平块大道(原水泥制管厂旧址) 联系方式: 18722914639 供应商(乙方): 贵州黔政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街道西二环235号贵阳火车北站片区北大资源项目3A01-3A03、3S01号楼(A02)1单元12层10号 联系方式: 1818822356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1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应秉持诚信履约原则,确保合同目的得以正常、持续、稳定实现。1.2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与保证:1.2.1 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履约资质。1.2.2 乙方对本合同标的享有完整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若标的中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使用权等权益,乙方已取得权利人合法有效授权,并有权许可甲方使用。乙方保证具备提供本合同标的及安装督导、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配套服务的全部履约能力,确保标的无任何权益纠纷、无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权利负担,且不存在因偷漏税、走私等情形可能被采取扣押、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的风险。如因乙方违反上述保证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第三方索赔款等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1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3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6年01日27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8.1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单》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更换零部件服务(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除外)。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维修费用按成本价收取,核心零部件供应保证期不少于5年,确保甲方能够正常采购替换零部件。8.2 售后服务响应:质保期内,标的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若48小时内无法修复,乙方应提供同型号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备用设备的运输、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8.3 技术培训:乙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为甲方女性健康管理中心医护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日常维护、简单故障排查等,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技能,并出具培训合格证明;同时配合本章运营方案要求,提供专业技能及沟通转化类进阶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