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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低空空域体系规划项目DKGH标段招标公告

南通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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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低空空域体系规划项目DKGH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低空空域体系规划项目已列入《2025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交通水利计划》,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低空经济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更是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方向。随着2025年全国两会召开,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推动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江苏省高度重视低空经济,2024年将大力发展低空经济写入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同年8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以空域改革为基础、技术创新为动力、产业发展为核心、场景应用为牵引,全力推进低空经济发展,使之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引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南通于2024年10月出台了《南通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提出至2027年将南通打造成长三角低空经济产业制造和场景应用先行区。为进一步完善低空空域资源配置,优化城市空间与交通结构,构建全方位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需编制南通市低空空域体系规划。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南通市低空空域体系规划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即DKGH标段,招标内容为重点开展南通市低空空域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规划范围与年限

(1)规划范围:南通市全域。

(2)规划年限:近期至2027年,远期至2035年。

2.4研究成果

(1)《南通市低空起降点体系布局规划》

(2)《南通市低空空域划设规划》

(3)《南通市低空飞行航线规划》

(4)《南通市低空经济场景应用拓展工作方案》

(5)《南通市低空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方案》

(6)《南通市低空起降点建设指南》

(7)《南通市低空起降点建设管理办法》

(8)《南通市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运行管理等工作机制建议》

(9)《南通市低空经济发展保障方案》

研究过程中,研究单位要积极配合委托人做好与部、省相关单位沟通、对接工作,协助地方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研究成果均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的要求。最终提交内容包括纸质文件(文本、图、表)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按需提供对应数量。

2.5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工作大纲;

(2)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项目的中期成果,并依据审查意见对中期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

(3)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提交《南通市低空起降点体系布局规划》《南通市低空空域划设规划》《南通市低空飞行航线规划》《南通市低空经济场景应用拓展工作方案》四个规划的送审稿并完成专家审查;通过审查后1个月内提交上述四个规划的最终成果。

(4)提交上述成果后需提供两年后续跟踪服务,期间根据研究内容和审查意见提交剩余其他成果,并协助发包人开展与本项目相关的规划和协调事项。

进度时间安排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合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开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设区市及以上低空规划(或研究)类项目。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后同)应具备交通运输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航空规划咨询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①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②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近期连续3个月(即2025年2月~4月或2025年3月~5月或2025年4月~6月)。

③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a.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b.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a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b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中的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类别:服务,后同。);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机构: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2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楼)

电话:0513-59003761

传真:0513-59003777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通市通京大道8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话:0513-59003926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15062739948(周璟),18550663166(吕俊峰)

联 系 人:周璟、吕俊峰

Email:szzcjyb@126.com

10.其他

10.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对拟投标段进行“预约”,并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人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电子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400-6666-101。

10.3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系统填报咨询电话:400-6666-101

10.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2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日11: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7月2日9:30)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402-660-952,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10.5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10.6 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需折算成“日历天;

②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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