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采购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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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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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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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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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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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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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高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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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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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开展1.4万亩生产障碍耕地治理。在项目区采取适宜的生产障碍耕地治理技术,继续探索适用于高县的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保障高县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要求,实现治理示范区耕地安全利用率93%及以上,项目农产品重金属限量值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标准,且作物产量不低于正常产量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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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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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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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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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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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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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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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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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全部招标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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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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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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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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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00:00至2025-09-24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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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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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00:00至2025-09-24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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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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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要求:提供截止比选当日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截图和无不良行为记录截图(比选人将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核查。申请人需提供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农业综合 类业绩),须提供比选公告、比选结果公告、代理合同作为佐证材料。二、拟任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圆章或方章,同时须提供法律相关能力证明材料(法律相关能力证明材料是指招标投标法律咨询师或律师证等类似的单独证书)(2)专职技术人员4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圆章或方章,同时至少2名专职技术人员须提供工程咨询类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工程咨询类相关能力证明材料是指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等类似的单独证书)。三、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无偿提供专家咨询、文件审查、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 20 %计取注:1.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保险证明(若申请人成立不足一年则人员至少提供1个月的保险证明)。2.以上资料有一项不满足或模糊不清的,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3.相关资料编制成PDF并签章后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比选人邮箱( 邮箱 601194162@qq.com)审核,未按比选要求参加比选的视为无效参选,比选人以审查合格名单择优选择中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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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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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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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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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063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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