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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及长圳社区连片产业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征集公告
根据《深圳市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2024]6号)、《光明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及7个配套指引文件的通知》(深光集体〔202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相关规定,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及长圳社区连片产业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获得批准,现采用 竞争性谈判方式 对 本项目 范围涉及 深圳市玉塘长圳股份合作公司 的集体资产进行合作招商,现诚邀有意向的合作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加该项目的征集。
1.项目名称
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及长圳社区连片产业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
2.项目背景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实施范围的用地面积为201743.19平方米,土地整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91963.99平方米。本项目范围内永久建筑物共47栋,建筑面积111369.57平方米,临时建筑物共67项,不计建筑面积的投影面积6122.63平方米;构筑(附属)物252项;果树及苗木126棵(墩)。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连片产业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实施范围的用地面积为332825.93平方米,土地整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62427.1平方米。本项目范围内永久建筑物共248栋,建筑面积243579.63平方米,临时建筑物共303项,不计建筑面积的投影面积55469.27平方米。
3.项目交易范围
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交易范围为深圳市玉塘长圳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及长圳社区连片产业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或持有申请人50%以上股权的母公司业务范围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按2022年3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く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执行,新、旧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均可)。(提供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申请人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申请人(或持有申请人50%以上股权的母公司)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设立,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提供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谈判委托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3)谈判委托人三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谈判委托人的土地开发项目;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9)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10)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意向合作方参与竞争的;
(11)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2)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5.筛选方法
征集期限截止后,招标人聘请评审专家按照征集公告内容对征集单位提供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专家评审后,将符合要求的申请名单提交谈判委托人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列席)审议确定2家或以上征集单位进入竞争性谈判阶段。
若合格的谈判申请人有2家或以上,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交易;若合格的谈判申请人不足2家的,则重新发布公告征集谈判对象。
6.获取申请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
6.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6日至2026年0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凡愿意参加申请的合格申请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报名,并携带U盘至招标人处现场报名并获取申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6)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7)项目业绩及企业开发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持有意向单位50%以上股权的母公司业务范围内) (如有);
(8)公司财务报表;
(9)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
6.2获取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路10号。
7.申请时间及地点
7.1递交申请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7日9:30-10:00
7.2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10:00
7.3递交申请文件地点: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812标室。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申请文件
8.1申请文件的编制及装订要求
(1)申请文件应按附件“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申请文件所涉及证照资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申请文件壹式伍份(一正四副),电子文件一份。申请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申请文件副本可采用盖章签字的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件应提供盖章签字的正本扫描文档。
(5)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除申请文件格式中明确写明“盖单位章”处之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应逐页加盖单位章,申请文件装订成册(胶装,不得用活页方式装订)后应加盖骑缝章。
(6)申请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和电子文件应统一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信封密封封口处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信封密封封口处粘贴封条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9.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在以下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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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玉塘长圳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路10号
电话:0755-27181303
深圳市玉塘长圳股份合作公司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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