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AI应用平台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现将竞争性磋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DLHZ-2025-110
2、项目名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AI应用平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50000.00元
最高限价:8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本项目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AI应用平台项目拟采购内容为AI支撑平台、服务器等(具体参数与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服务需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并不限于以上所列设备,必须实现项目所需完整功能,含三年维保服务,硬件质保三年,三年内免费软件安装部署、软件技术支持和师资培训等,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5.4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5.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据实提供财务情况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附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期为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附承诺,格式自拟);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EF%BC%89%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F%BC%9B%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www.ccgp.gov.cn)%E2%80%9C%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2%80%9D%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A1%B5%E9%9D%A2%E6%88%AA%E5%9B%BE%E5%8F%8A%E7%9B%B8%E5%85%B3%E8%AF%81%E6%8D%AE%E4%B8%8E%E5%85%B6%E4%BB%96%E6%96%87%E4%BB%B6%E4%B8%80%E5%B9%B6%E4%BF%9D%E5%AD%98%E3%80%82%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9%A1%BB%E4%B8%BA%E7%A3%8B%E5%95%86%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5%90%8E%E3%80%82%E5%A6%82%E5%8F%91%E7%8E%B0%E4%BE%9B%E5%BA%94%E5%95%86%E6%8F%90%E4%BE%9B%E7%9A%84%E4%BF%A1%E7%94%A8%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5%AD%98%E5%9C%A8%E4%B8%8D%E6%B8%85%E6%99%B0%E3%80%81%E6%9F%A5%E8%AF%A2%E5%86%85%E5%AE%B9%E4%B8%8D%E5%85%A8%E7%AD%89%E9%97%AE%E9%A2%98%EF%BC%8C%E9%87%87%E8%B4%AD%E4%BA%BA%E5%9C%A8%E8%B5%84%E6%A0%BC%E5%AE%A1%E6%9F%A5%E6%97%B6%E5%8F%AF%E5%9C%A8%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3%80%81%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7%BD%91%E4%B8%8A%E5%8D%B3%E6%97%B6%E6%9F%A5%E8%AF%A2%E4%BF%A1%E7%94%A8%E9%A1%B9%EF%BC%8C%E9%87%87%E8%B4%AD%E4%BA%BA%E5%8D%B3%E6%97%B6%E6%9F%A5%E8%AF%A2%E4%BF%A1%E7%94%A8%E7%BB%93%E6%9E%9C%E4%BD%9C%E4%B8%BA%E6%9C%80%E7%BB%88%E8%B5%84%E6%A0%BC%E5%AE%A1%E6%9F%A5%E4%BE%9D%E6%8D%AE%E3%80%82%E3%80%91%E3%80%82%3C/p%3E%3Cp%3E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招标代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远程领取;
领取文件所需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A4纸提供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远程领取方式:①-④材料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至邮箱hnfy1618@qq.com。
4、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招标代理中心)。
3、逾期送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9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招标代理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岱路6号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方式:0371-53386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良辉、刘畅
联系电话:0371-55035772、18439072966
联系地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
日期: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