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624]GYCG[CS]202500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设计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合同包1(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设计服务)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更正为: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内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无效。供应商自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证明自身企业性质。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本次公告更正内容第一段“原公告合同包1(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设计服务)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为系统自动生成内容,无法更改,为无效内容,相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次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为:特定资格要求第(2)条调整为“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2025年8月-2025年10月中任意一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缴纳证明,缴纳证明必须有社保经办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2、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杜尔伯特镇
联系方式:0459-34224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5号孵化器505、506
联系方式:04598973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4598973336
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