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征收项目勘评费(勘察测绘服务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500-00168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征收项目勘评费(勘察测绘服务费)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1包:汪家、深井子街道。
一、服务内容
1.道路断面测量:对道路纵、横断面进行测绘服务。
2.水稳测量、土方测量、竖向测量:对城市土地内的竖向高程及需排迁的土方进行现场测量,计算土方量。
3.地质工程服务: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桩基础监测。
4.建筑物、构造物测绘服务。
5.提供征收公告期前航拍影像资料
6.其他测绘服务。
7.在服务期限3年内,如果每年服务过程中超过当年预算金额,则终止当年合同。
二、结算要求
承包人所得服务款项计算原则:按“财建【2009】17号”文件《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规定的各类收费标准*中标费率。如遇同一测绘服务有多个收费标准的,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
计价要求:
1.土地面积、宅基地范围勘测定界测量,结算方式为以工程测量专业:规划定桩测量工作项目为依据,结算时每宗地坐标的数量不应超4点。如每宗地异形且较大面积导致坐标点位增多,最终应双方协商结算数量且不应超 10-15 点。
2.企业、住宅类测绘,包括范围内地上建(构筑)、其他地形要素(花坛、管井、栅栏、围墙、线杆等),住宅比较集中,多户,结算方式以界限测绘专业: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工作项目为依据,计量单位采用图幅。
3.土方测量、竖向测量类项目,结算依据地形数据采集与编辑专业,全野外地形数据采集与编辑工作项目。
4.在勘察测绘项目施工中,如涉及临时机械租赁(挖掘机、铲车等),无法参考取费标注的工作项目,应与采购人协商后,按照实际租赁费(含税金)结算;
5.地下管线类项目,结算标准应按工程测量专业,管线测量工作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2包:李石街道、拉古乡、高湾经济区。
一、服务内容
1.道路断面测量:对道路纵、横断面进行测绘服务。
2.水稳测量、土方测量、竖向测量:对城市土地内的竖向高程及需排迁的土方进行现场测量,计算土方量。
3.地质工程服务: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桩基础监测。
4.建筑物、构造物测绘服务。
5.提供征收公告期前航拍影像资料
6.其他测绘服务。
7.在服务期限3年内,如果每年服务过程中超过当年预算金额,则终止当年合同。
二、结算要求
承包人所得服务款项计算原则:按“财建【2009】17号”文件《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规定的各类收费标准*中标费率。如遇同一测绘服务有多个收费标准的,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
计价要求:
1.土地面积、宅基地范围勘测定界测量,结算方式为以工程测量专业:规划定桩测量工作项目为依据,结算时每宗地坐标的数量不应超4点。如每宗地异形且较大面积导致坐标点位增多,最终应双方协商结算数量且不应超 10-15 点。
2.企业、住宅类测绘,包括范围内地上建(构筑)、其他地形要素(花坛、管井、栅栏、围墙、线杆等),住宅比较集中,多户,结算方式以界限测绘专业: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工作项目为依据,计量单位采用图幅。
3.土方测量、竖向测量类项目,结算依据地形数据采集与编辑专业,全野外地形数据采集与编辑工作项目。
4.在勘察测绘项目施工中,如涉及临时机械租赁(挖掘机、铲车等),无法参考取费标注的工作项目,应与采购人协商后,按照实际租赁费(含税金)结算;
5.地下管线类项目,结算标准应按工程测量专业,管线测量工作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界限与不动产测绘专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13时00分至2025年05月0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提交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局
地址: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联系方式:024-23863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
联系方式:024-83733915
邮箱地址:2430020916@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01370008052518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阳
电话:024-8373344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