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永丰县水利局 | ||
标段名称 | 永丰县乌江恩江段三桥至拦河坝整治工程 | ||
项目建设地址 | 永丰县恩江镇岭上村漕下自然村 | ||
核准/备案机关 | 永丰县水利局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整治护岸总长1.14km,其中:左岸治理长0.69km,右岸治理长0.45 km。设置下河亲水踏步4处,宣传牌和警示牌各3块(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 ||
招标控制价 | 7530889.13 | 开标时间 | 2025-05-29 09:00:00 |
中标结果信息 | |||
中标单位名称 | 江西省宜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7137804.36 | ||
非第一名中标说明 | 公示期间,收到关于第一中标排序人江西省双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一年内存在行政处罚行为及其水利二级建造师数量不足5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号已暂停使用。经招标人复核及函调认定:一、鹰潭市余江区财政局证明第一中标排序人江西省双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受到了行政处罚,处罚依据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违反了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第三点评审(七)中标候选人排序及中标人确定5.失信行为否决。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前1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取消中标资格:(2)围标、串标的;二、第一中标排序人江西省双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的水利建造师数量只有5人,不符合水利建造师数量不少于8人的要求,5月30日江西省水利厅建管处已将贵公司的江西省公共交易中心的账号暂停使用,并在江西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此次招标过程中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经招标人决定取消江西省双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永丰县乌江恩江段三桥至拦河坝整治工程招标中标资格。 | ||
建造师姓名 | 刘钱龙 | 注册编号 | 赣2362021202292564 |
建造师专业 | 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
技术负责人 | 吴莎 | 安全员 | 姜心海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方式 | 0796-7666896 |
联系地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00121210000 | 联系方式 | |
联系地址 | |||
其他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