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江豚水下声学实时监测服务项目 JSZC-321100-JSCW-G2025-003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00-JSCW-G2025-0037
项目名称: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江豚水下声学实时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1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江豚水下声学实时监测服务项目,主要工作为使用实时被动声学设备,针对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江豚活跃热点水域设置3个点位进行长期在线监测,掌握该水域长江江豚活动规律、声信号特征等关键指标,同步在线回传数据,结合保护区长江江豚考察成果动态掌握长江江豚的分布格局及活动迁移规律。(1)在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置3个长江江豚在线声学监测点位持续开展跟踪监测,动态掌握长江江豚活动情况,研判长江江豚的活动规律,同步记录环境噪声。监测时间为自合同签订日起3年。
(2)对在线声学设备运行维护,结合保护区长江江豚考察成果动态掌握长江江豚分布特征及活动规律并可视化展示。监测时间为自合同签订日起3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年,项目执行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数据整理与分析,每季度更新一次长江江豚的分布格局及活动迁移规律的可视化展示;编制提交《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江豚分布特征及活动规律监测总结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7.项目采购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采购模式,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10.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11.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12.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技术、软件支持电话:0519-86722803。
1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23〕7 号、财办库〔2023〕52 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 号)、苏财购【2020】19号、财库〔2022〕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财办库〔2020〕123 号)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单位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号
联系人:邢工
联系电话:0511-84409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401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138529153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工
电话:13852915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