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1001]XCZB[CS]20250001-2
二、项目名称:国道改造项目指挥部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大公路指挥部车辆租赁):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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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赢时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东三条路新安街234号 | 286,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大公路指挥部车辆租赁):
服务类(牡丹江赢时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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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汽车租赁服务 | 1.1 、车辆属于合法合规拥有合法路权的燃油车辆;2 、需要两台SUV车型和壹台MPV商务车型; 3 、要配备三名身体健康,驾龄三年以上合格驾驶员。 2.(1)车辆车龄不大于10年,里程数不大于15万公里。 (2)驾驶员须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并且驾驶员无违法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下为准)。 (3)提供车辆要有乘客座位商业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含医保外用药)。 3.(1)招标人仅承担车辆正常保养(7500公里一次)、燃油、停车及过路费用,其余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提供车辆须有机动车损失保险。 4.车辆内外清洁及正常保养以外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保证每日用车前车辆外观、内饰整洁,无异味,空调制冷、?风良好,满足正常需求。 | 完成服务内容并满足甲方用车使用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采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相关合同续签规定) | 完成服务内容并满足甲方用车使用需求 | 286,2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毕享龙(采购人代表)、王金荣、张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放开建设 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取一次性收取,1标段和2标段代理服务费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基数,由1标段和2标段中标人分别支付。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下列费率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 标 金 额(100及以下万元):费 率(1.5%*0.8)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哈尔滨红旗大街支行 账号:1664 7960 7125行号:104261004201联系电话: 0451-881005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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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鹤大公路指挥部车辆租赁 | 0.343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大公路指挥部车辆租赁):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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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赢时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6.33 | 10.00 | 15.28 | 91.61 | 286,200.00 | 286,200.00 | 1 | 1 | |
牡丹江稳行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4.33 | 0.00 | 20.00 | 74.33 | 218,700.00 | 218,700.00 | 2 | 2 | |
牡丹江伟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8.33 | 0.00 | 15.43 | 73.76 | 283,500.00 | 283,500.00 | 3 | 3 | |
黑龙江铭勋远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8.33 | 0.00 | 15.14 | 73.47 | 288,900.00 | 288,900.00 | 4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兴隆街镜泊湖路
联系方式:17758850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系方式:0451-88100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451-88100152
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