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油库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那曲油库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那曲油库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销售公司 以《关于西藏销售分公司那曲油库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油销〔2025〕112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那曲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那曲油库改造项目EPC总承包;2.2项目编号: ZY25-XN511-GC0251-01;2.3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南路36号;2.4 招标控制价为:3790.09万元(含设备采购13%增值税、设计6%增值税、施工9%增值税,如国家税务管理规定调整,按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以上控制价为招标范围内全部费用,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2.5项目内容简述:2.5.1油库扩建:新建3具5000m?地上立式储罐,扩容后油库总库容4.6x104m?。2.5.2浮盘改造:新建2具5000m?内浮顶储罐采用全接液不锈钢双盘式浮盘。现1座5000m?、4座2000m?(TG-02~05)内浮顶汽油储罐,均为浮筒式铝浮盘,增加1座5000m?柴油储罐浮盘,更换为全浸液不锈钢双盘。浮盘密封采用大补偿弹性密封+二次舌型刮板密封型式。2.5.3消防改造:库区内设临时高压消防水系统,储罐设置固定式冷却水系统和固定式低倍数泡沫液灭火系统。新建储罐配套设置固定式喷淋系统及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与库区原有消防冷却水管道及泡沫混合液管道连接,消防泵房内拆除原有隔墙增设稳压装置一台,泡沫泵站拆除原有停用泡沫泵一台,原有混合比6%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更换为混合比3%平衡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2.5.4环保隐患改造:利旧1座现有200型油气回收装置,新增1座200型油气回收装置。2.5.5供电改造:拆除原有老旧杆式变压器,原位置新建一台箱式变电站;更换营业控制室内15KVA的UPS装置,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60min;另增2台UPS不间断电源为SIS系统供电,容量均为3KVA,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60min;拆除原营业室配电间内的18.5KW的EPS装置,替换为50KW的EPS装置;新建新增的储罐及管道的电伴热配电、相应电动阀门配电、新增油气回收装置的配电、新增平衡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稳压装置的配电;新增各管道、电动阀门、法兰、设备(摄像头、路灯、防爆配电箱)、储罐、金属管线等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2.5.6自控改造。在原有自动控制系统基础上扩容改造,对库区内改造后的储运各个工艺设施进行数据采集、自动监控、储罐计量、安全联锁控制;在新建汽油储罐处、油气回收装置等处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在新建罐组防火堤外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2.5.7暖通改造:本次改造新增消防泵房,化验室、值班室、营业控制室供暖,室内采用散热器采暖,供暖热源取自市政供热管网。2.5.8给排水改造:本次新建及扩建罐区新建雨污管网,与库区原有排水管网连接,罐区含油污水排至库区原有含油污水管网,事故水排至库区原有事故水管网,雨水排至罐区外雨水沟收集。2.6招标范围:那曲油库改造项目EPC(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施工总承包)。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交付(各参建单位)、物资采购、土方工程、地基换填、罐基础、罐体焊接、罐体附件安装、工艺设备安装、电器设备安装、自控系统安装调试、消防设备安装、防雷防静电设备安装、配合专项检测、组织专项验收、组织水联运、试运行、EPC资料交付(一正一副)、组织项目交接、参加各项专项验收、参加竣工验收等(详见附件1)。2.7计划工期: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15日历天内进场,进场之日起150日历天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验收合格;2.8质量要求:合格。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10结算要求: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完成施工并通过试运行后由招标人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选定审计单位开展项目审计工作。(1)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本身特点,明确项目分项工程,并明确分项工程包含内容及明细。(2)当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与投标工程量相差(增加或减少)3%以下,按照投标单价及投标工程量给于结算;当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与投标工程量相差(增加或减少)3%以上,按照实际工程量和投标单价给于结算;注:其中分项工程增加与较少包括: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分项工程明细中工程量发生改变的,以工程量和投标单价为依据进行结算;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的分项工程明细中的工程量以工程造价金额(以实际工程量及当地定额下浮1%)为依据进行调整。(3)项目结算书需经监理单位审查后,由招标人项目管理部门移交项目审计部门,由招标人审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选定审计单位,审计费由中标单位及招标人共同承担(详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方设计质量书面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工程质量投诉事故、无设计缺陷事故、无知识产权纠纷投诉或其他不良记录。3.3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3)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截图);3.5投标人资质要求:3.5.1工程总承包单位投标:3.5.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资质。3.5.1.2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工业管道安装 GC2)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工业管道 GC2)及以上资质。3.5.1.3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3.5.2.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工业管道安装 GC2)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工业管道 GC2)及以上资质;3.5.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2.3书面承诺其设计分包商资质符合5.3要求;3.5.3设计单位投标:3.5.3.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资质。3.5.3.2书面承诺其施工分包商资质符合5.2要求。3.6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新建、改、扩建或技术改造合同总额500万元及以上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至少一张发票或竣工验收证明。3.7机构和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1)工程总承包企业或建筑施工企业投标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和至少有1个类似工程EPC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无法证明项目经理,则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履约评价或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等书面资料佐证)。(2)设计单位投标项目经理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持有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和至少有1个类似工程项目EPC或设计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无法证明项目经理,则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履约评价或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等书面资料佐证)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或持有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单位)。质量负责人:工程序列中级职称及以上(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安全人员:施工单位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须作承诺:按现场实际情况,每50人作业增加1名专职安全员,资质同上)。若设计单位投标需对施工分包商承诺满足本条要求。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或为在线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网上查询专用章,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以上人员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成员应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⑤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联合体共同委托(注册在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即可)。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第(一)1、2、3、4、5.2.1、5.2.2、6 项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第(一)1、2、3、4、5.3.1项基本资格条件。?机构和人员要求:7.(1)a(2)(3)(4)(5)(6)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一人⑦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第(一)1、2、3、4、5.3.1、6项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第(一)1、2、3、4、5.2.1、5.2.2项基本资格条件。?机构和人员要求:7.(1)b(2)(3)(4)(5)(6)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一人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或为在线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网上查询专用章,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以上人员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3.9分包要求3.9.1一家单位投标允许分包;建筑施工企业投标,允许将设计部分进行分包,设计分包以后不允许将主体、关键性工作再次分包;设计单位投标,允许将施工部分进行分包,施工分包以后不允许将主体、关键性工作再次分包。分包的主要内容(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分包商(不含劳务分包)短名单应在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选择,最终确定的分包商及分包合同应报所属企业备案。3.9.2联合体投标(除劳务分包)不允许分包:3.10承诺要求(联合体单位投标应由牵头单位提供)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进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未提供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自行组织到现场进行招标文件内容踏勘、复核,如未开展踏勘工作,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承认招标文件内容,并以承诺书的形式提供,不提供视为放弃投标。承诺未发生因质量问题、信用问题、投标过程存在违规问题导致被招标人停止中标资格、停止付款、列入失信人名单、解除合同等情况,如果中标后招标人发现与承诺不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将本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如招标人发现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的3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严格遵守招标人的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若投标人在中标后参与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出现违约、工期延误、重大质量事故、HSE事故、考核不合格等,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投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人员驻场管理见《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藏油销字〔2023〕159号)要求,如有违反进行违约追究。投标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项目管理,招标人有权对不符合《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藏油销字〔2018〕33号)进行违约追责。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质、证照、合同、业绩行为或有其他虚假承诺的,招标人有权废除招标结果,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承诺质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实施阶段违背以上承诺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需对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投标人承诺无影响本项目运行的法律纠纷。
4、关注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9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年8月1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9日0时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9时5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包含技术部分及其它部分组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生成最终版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说明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8.2各相关投标企业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单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时限: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否则招标人有权利视为放弃中标。8.3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gc/login,根据开标流程按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9、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那曲销售分公司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南路36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625879669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8681677260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