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对南田坪、沙田、同庆村、官山村、金枫园、泉塘湾村、泉山村、新桥村、上流新村、麦田村、粟江村、太平山村等12处水厂进行提质改造,具体包括净化消毒设备维修更换,新建或重建清水池,厂区围墙及大门更换,进场道路硬化,厂区房屋装修翻新,以及标识标牌等。
二、相关标准: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 60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承包人应结合本项目宁乡市坝塘镇、沙田乡、沩山乡、巷子口镇、东湖塘镇、黄材镇、青山桥镇、双凫铺镇和喻家坳乡等乡镇作业点施工节点,保障按期完工交付。 2、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质量等级标准合格。承包人须建立完整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全过程质量管控,保障工程整体质量达标。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和点
五、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内容六、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 1、经相关部门、采购人按国家有关施工及规范验收,确保验收合格。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承包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项目完成后,承包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技术文档、施(竣)工图纸、机井成井资料、设备合格证检测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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