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郪江流域大英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郪江流域大英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发改许可〔2024〕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英县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英县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许可〔2024〕2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明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英县象山镇、隆盛镇、金元镇等;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郪江支流整治长度21公里,污染底泥清除15万立方米,改建污水管渠28公里,改建生态沟渠3公里,新建生态护岸40公里,新建生态步道4公里等附属设施;
2.3、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其中勘察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设计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郪江流域大英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后期现场服务等(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勘察单位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勘察业绩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水利工程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各方资质认定以联合体分工要求为准。②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③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交纳。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7日00:00分至2025年08月05日17:00分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http://www.snsggzy.com/)—“系统登录入口”—“建设工程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报名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05日17时00分)。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大英县水利局电话:0825-7824156
传真:/电子邮件:/
地址:大英县卓筒大道215号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英县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明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英县采和大道西段禾鑫城投办公楼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56号江信大厦13楼3号邮编:629300邮编:61000联 系 人:钟先生联 系 人:刘先生电话:0825-7878288电话:028-84171631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
2025年0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