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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南京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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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 JSZC-320113-HWZX-G2025-032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04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HWZX-G2025-0326

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

预算金额:21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2万元/年,三年合计21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辅警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省级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书或具有南京市公安局(或分局)签发的保安招聘备案,非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的市外招标投标人须在南京市公安局保安监管部门备案登记(提供证书复印件、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自开展安保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完成备案承诺书(格式自拟)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供应商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04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四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4.关于“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操作

(1)“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83668701)或南京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外1255室(025-68505941)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2)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3)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文件。

6.投标响应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7.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675-256JOC00438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99号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152955022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潘璐璐、方东、郭秀华

联系电话:025-84795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璐璐、方东、郭秀华

电话:025-84795433

附件:JSZC-320113-HWZX-G2025-0326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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