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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箕星平定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阳泉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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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箕星平定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401010786000303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定箕星平定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1010786000303002),已由平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平审股含函[2024]73号文件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招标人为平定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平定箕星平定县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新建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规模为100MW。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安装1台100MVA主变。本项目100MW风机所发电力通过集电线路汇集接至220kV升压站35kV侧,风电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新建线路接入附近100MW风电场升压站220kV母线。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平定箕星平定县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所有的建筑安装工作,包括风电场本体工程手续办理,前期工作,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三同时,项目调试、并网、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等其他工作等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政府及电力部门的安质监及开工手续;办理集电线路路径协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修建性详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和证件;办理临时用地、用电、用水、用气、通信手续;办理施工区域以及道路占用区域需要迁移的电力(包括已建成光伏区域迁改)、通信、热力、燃气、浇灌沟渠改线等手续;办理特种设备检验及报备手续;办理设备运输等手续;办理市县两级政府及电网要求办理的各类手续等。

(2)前期工作:负责各级政府及村的对接工作;负责临时租地和长期租地工作;负责永久用地、长期租地和临时租地的清表及后期的恢复工作(如需);负责地上附着物的迁移和恢复工作,恢复要满足政府和相关批复文件的要求,并通过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永久用地相关征用协调工作,负责处理用地范围内地面附着物清理,并承担以上清理及协调费用,发包人负责征地红线内政府方征地补偿费用及相关税费缴纳,承包人负责征地红线放样、绘制宗地图、实物调查、记录及影像留存,征地红线外征占用地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负责项目长期租地、临时性征林、征地的协调及补偿工作,长期租地、临时租地(含堆场)及复垦(负责缴纳复垦保证金)、施工范围内涉及的建构筑物(含高低压线、房屋建筑、坟墓等)迁改、集电线路占地征地补偿、附着物补偿等所有工作及费用。

组织开展长期用地租赁工作,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格式另行通知),由承包人向出租人付款,负责处理用地范围内地面附着物清理,并承担以上清理及协调费用。

(3)施工辅助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供水工程、风电机组安装平台工程及其他辅助工程;配备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建筑及安装工程:负责发电场工程、集电线路工程、220kV升压站工程、交通工程、风机机组吊装工程及其他工程施工;全面负责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管理过程中安全、质量、环保等保障工作;接受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山西电网、相关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

①发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及箱变基础工程(含预应力锚栓安装)、箱变接地及相关检测试验等;负责风电机组(含钢塔、混塔)吊装工程(不少于4套主吊),负责风电机组出线及集电线路的接线安装;

②35kV集电线路工程:集电电缆线路、集电架空线路,负责接入至升压站35kv侧,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土石方、杆(塔)基础、电缆沟土石方、组塔、架线、地埋等;

③220kV升压站工程(场地平整,变压器基础、站用电设备基础、无功补偿装置基础、站内架构基础,SVG、接地变等设备基础,配电设备构筑物工程、独立避雷针及基础、挡土墙、污水处理装置、事故油池、生产建筑工程、辅助生产建筑工程(危废品预制舱、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基础)、室外工程、围墙及大门、生活水泵房、装修工程(负责升压站永久用水及永久用电的接入,负责升压站整体装修工程)、站内电缆沟及盖板、10kV备用变(含电源引接工程),站区排水、室外消防、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站区供水管道等一切建筑及装修工程。

注:升压站内0.4kV电力电缆供货界面为除站用变至低压交流屏、低压交流屏至受电设备或一级配电箱(检修箱)的电缆及其附件外,其余0.4kV电缆由承包人负责;

④交通工程(升压站站外道路、场内交通道路-新建、场内交通道路-改建、堆场至风电场内外交接点道路、运维道路)等所有土建工程(至少配置满足两个工作面同时作业的人、材、机);

⑤其他安装工程:负责箱变(含风电场二次设备)安装、验收、调试等工作;负责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负责施工范围内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

(5)三同时:负责除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外所有的三同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落实建设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规定及相关要求,负责相关工作内容的设计及报告编制、过程实施、监测及检测等相关工作并确保通过相关验收;

(6)项目调试、并网、验收及移交:负责建设范围内的设备调试、并网验收、性能考核、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达产验收、移交工作,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及各类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①负责办理电力质检手续,并组织参建单位开展电力质检相关工作。

②负责工程专项验收(含防雷接地检测、水保、环评验收、消防、安评、气象、质监、技术监督、并网前的安全性评价、供电、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等各项专项验收)。

③配合开展联调联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对设备基础、电缆沟、接地网等进行质量检查,满足机电设备调试的要求;保障调试作业面畅通,维护场内道路、平台等设施安全;对调试中出现的土建缺陷,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并验收,确保联调联试开展等。

④配合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开展并网验收、启运和移交生产验收、试运行、达标投产验收工作。

⑤负责设备调试、并网验收、性能考核、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达产验收、生产移交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合同范围内问题的整改与消缺。

⑥负责竣工验收、技术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服务等内容及相关费用。承包人必须确保项目完全满足发包人正常使用且满足项目正常运行要求的所有功能和标准。

(7)其他工作:

①负责缴纳承包范围内工程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含永久工程、临时工程、施工设备及场内材料),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限额不低于2500万元)等。

②承包人应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服务,各类培训等。

(8)发包人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风电机组、塔筒及锚栓),数量为16台套,堆场车板交货,卸货及转运由承包人负责;

②箱型变压器以及风电场二次设备,数量为16台套,指定地点车板交货,卸货及转运由承包人负责;

③升压站一二次设备供应及安装(除10kV备用变)。

发包人供货范围之外的所有设备、材料、施工、各类服务等均属于承包人范围。

2.3建设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境内。

2.4开始服务日期:合同签订后(开展前期施工准备、手续办理工作)。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

计划并网日期:2026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4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工、并网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5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一)材料设备合格率100%:所有进场材料设备须具备完整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其性能指标须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当产品质量证明与技术规格书要求存在冲突时,执行较高标准;试运行期间故障不超过2次;各阶段验收、移交生产均一次通过。

(二)按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 100%, 建筑工程优良率≥85%(按电力行业标准进行建筑部分验收的工程),安装工程优良率≥95%。

(三)工程技术指标实现达标投产;工程建设质量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满足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 31022的相关要求。

(四)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责任事故(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或相关行业规定进行事故等级认定),不出现损失10万元以上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件。

(五)承包人为完成本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所实施的建安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工作,均须严格遵循《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大纲》(电建质监〔2009〕58号)、《风力发电场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 31022-2012)及《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评价标准》(GB/T 31997-2015)等规范要求,并全面满足发包人制定的质量管理办法中关于工程质量及达标投产的专项规定,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总承包合同价款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状况良好。(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1投标人需提供三年(2022、2023、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成立时间小于3年,则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2.2投标人需提供资信证明(开标前三个月内)。

3.2.3投标人需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申报记录。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装机容量不小于100MW风电项目的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3.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

(5)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装机容量不小于100MW风电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或人员任命等相关证明文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装机容量不小于100MW风电项目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人员任命等相关证明文件)。

须提供企业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的相关社保证明。

3.6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6.1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30日13时00分至2025年 6月6日13时00分

获取方法:通过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sxxindian.com)在线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0时00分

递交方法: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sxxindian.com)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届时。

递交地址: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sxxindian.com)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电汇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庞冬梅

联系电话:0431-81868690、16643162987

9.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2)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投标单位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情请查看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库注册指南。

Ca咨询电话:0351-6655773

平台客服电话:0351-8063868(工作时间9:00-12:00,13:30-18:00)

平台联系人电话:15534008011

10.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平定县能源局

联系电话:0353-6188030

电子邮箱:pdnyjZM@163.com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定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点: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大连街525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62265886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庞冬梅、张兵

联系电话:0431-81868690、0431-81868683、16643162987

电子邮件:pangdongmei@faw.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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