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海经开区冠北片电商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冠北片电商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工程 | 项目代码: | 2505-330226-04-01-210746 | ||
招标人: | 名称:宁海九冠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大中山商务楼A幢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浙江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 ||||
联系人:张文杰 | 联系人:胡韬宇 | ||||
电话:13906845355 | 电话:18758356336 | ||||
标段(包)名称: | 宁海经开区冠北片电商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冠北片电商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及配套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3681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一、招标公告修改内容:1、原招标公告第5条招标文件的获取: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现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0月28日~ 2026年11月18日。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原招标公告第5条招标文件的获取: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现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0月28日~ 2026年11月18日;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21.其他新增“(9)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暂停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6]246号],本项目设置的“投标企业信用评价”所有投标人按该项分值满分计取;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六、资信标评审(5分)”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21年7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到19566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现改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21年7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到10281.18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款规定的资信评分业绩证明材料确认。”;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六、资信标评审(5分)”中“☑投标企业信用评价:A级1.5分,B级1.2分,C级0.8分,D级0.4分,E级0分。”,现改为“□投标企业信用评价:A级1.5分,B级1.2分,C级0.8分,D级0.4分,E级0分。”;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七、商务标评审”中“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评审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或☑C级或□D级或□不设置等级(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确定其一,最高投标限价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或不设置信用,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或不设置信用),计算范围少于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依次降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如仍达不到,则全部计入计算范围。评标基准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现改为“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评审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或□C级或□D级或☑不设置等级(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确定其一,最高投标限价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或不设置信用,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或不设置信用),计算范围少于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依次降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如仍达不到,则全部计入计算范围。评标基准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三、项目图纸补充,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四、文件所作出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一、招标公告修改内容:1、原招标公告第5条招标文件的获取: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现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0月28日~ 2026年11月18日。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原招标公告第5条招标文件的获取: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现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0月28日~ 2026年11月18日;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21.其他新增“(9)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暂停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6]246号],本项目设置的“投标企业信用评价”所有投标人按该项分值满分计取;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六、资信标评审(5分)”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21年7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到19566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现改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21年7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到10281.18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款规定的资信评分业绩证明材料确认。”;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六、资信标评审(5分)”中“☑投标企业信用评价:A级1.5分,B级1.2分,C级0.8分,D级0.4分,E级0分。”,现改为“□投标企业信用评价:A级1.5分,B级1.2分,C级0.8分,D级0.4分,E级0分。”;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七、商务标评审”中“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评审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或☑C级或□D级或□不设置等级(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确定其一,最高投标限价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或不设置信用,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或不设置信用),计算范围少于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依次降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如仍达不到,则全部计入计算范围。评标基准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现改为“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评审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或□C级或□D级或☑不设置等级(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确定其一,最高投标限价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或不设置信用,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或不设置信用),计算范围少于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依次降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如仍达不到,则全部计入计算范围。评标基准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三、项目图纸补充,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四、文件所作出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海县住建局 | 电话: | 0574-65578268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30 16:08: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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