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公告· 茂名市东湾幼儿园(茂名市第一幼儿园东湾分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LTGX2026-CK0121)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茂名市一、招标条件本茂名市东湾幼儿园(茂名市第一幼儿园东湾分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 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8万元,招标 人为茂名市东湾幼儿园(茂名市第一幼儿园东湾分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预算金额:1280000.00元(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茂名市东湾幼儿园(茂名市第一幼儿园东湾分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茂名市东湾幼儿园(茂名市第一幼儿园东湾分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完税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 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表)或近3个月会计报表。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拟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和设备等。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信用 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 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茂名市东湾幼儿园(茂名市第一幼儿园东湾分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茂名市东湾幼儿园(茂名市第一幼儿园东湾分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发布本项目发布公告后至投 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zszb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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