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门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以石发改能【2023】6号、石发改招【2023】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门县祥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石门县祥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为:石门县境内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在石门县楚江镇 (城区)和夹山镇、蒙泉镇、易家渡镇、新关镇、皂市镇等 6个乡镇范围内新建电动汽车充电站74个(充电桩 1340个),其中:楚江镇 60个,含带雨棚的充电站20个(充电桩 400个),不带雨棚的充电站40个 (充电桩800个):在另外5个镇建设不带雨棚充电站 14个,其中夹山镇 3个、蒙泉镇3个、易家渡镇 2个、新关镇3个、皂市镇 3个。带雨棚包含充电桩基础、天篷、场地硬化、电缆、绿化、标牌、变压器、协调器、低压柜、充电桩,监控系统、广告位等;不带雨棚包含充电桩基础、场地硬化、电缆、标牌、变压器、协调器、低压柜、充电桩、监控系统、广告位等。
2.3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其中设计 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内容,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最终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实际确定的工程量为准);
2.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燃气除外)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即:①+②或③)
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设施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1.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3.1.3 设计业绩要求:/。
3.1.4 施工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2)投标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为准。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可以是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可同时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或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3.1.9 施工机械设备: /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各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
(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2023年11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yw.changde.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直播大厅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jyyw.cha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门县国防动员办公室)的监督,联系方式:0736-532481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门县祥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街道天供山社区(宝峰投标准化厂房三期科技孵化楼六楼);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话:1862763028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中元天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门县中伟国际公馆11栋221号;
联 系 人:邓善爱、余慧敏、危雅庆;
电话:0736-2676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