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医院分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化县医院分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建筑安装)已由隆化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以隆化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隆化县医院分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重新报批版)的批复(隆数政投资复〔2025〕256号)和隆化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隆化县医院分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隆数政投资复[2025]2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隆化县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地方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隆化县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3979.5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559.75万元,建设规模:对15家县医院分院现有医疗用房的水电、外墙面、地面、屋面、室外硬化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增加塑钢连廊4处,安装外挂电梯2部。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隆化县医院韩家店乡分院、碱房乡分院、湾沟门乡分院、步古沟镇分院、西阿超满族蒙古乡卫生院、白虎沟分院、荒地卫生院、七家镇分院、茅荆坝镇分院、太平庄乡分院、旧屯满族乡卫生院、蓝旗卫生院等分院(具体建设地址:详见初设文本内容)。
??2.2招标范围:(1)本项目设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需的资料搜集、施工图设计、配合审图、图纸技术交底、竣工图、联络变更及相关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发包人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或特殊情况处理、变更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78.83万元。 (2)计划工期:450日历天。(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类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的资格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5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项目管理和财务、风险承担的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8 09:00至2025-12-0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1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lhggzy/%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印发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石家庄凌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马雨蒙,联系电话:0311-89181299,电子邮箱:sjzlx2022@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隆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4-7065230
电子邮箱: 467906308@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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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隆化县医院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凌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承德市隆化县苔山镇伊水路1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6号汇龙国际公馆1号楼1单元2005室邮编:068150邮编:050000联系人:卜明宇联系人:马雨蒙电话:0314-5779078电话:0311-89181299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sjzlx2022@163.com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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