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次变更信息(自动延期)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2025年11月13日 21时3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11月27日 21时30分00秒 | ||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11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11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 ||
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002500028 | 项目名称 | 深圳书城龙华城(金阁大楼)L208-2-3-4、L209-1-2商铺 |
| 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清泉路深圳书城(龙华城店) |
| 面积/数量 | 579.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3年 | 响应有效期 | 365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148.5元/平方米/月(含税)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5%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娱乐体验类)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2.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等相关手续。 4.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严禁转租、分租。 5.房屋主体消防改造工程及相关报批报建等手续和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6.其他条款按租赁合同书要求。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个周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2.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及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承诺函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招租报名资格(提供承诺书)。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用网查询);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及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提供承诺书); 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 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及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提供承诺书); 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5.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26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11月27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 联系人 | 王经理 ;付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83002449;0755-83002365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书城龙华城实业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龙华大道4189号深圳书城龙华城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物业管理费:80元/㎡/月。 2.租赁合同书及补充协议约定事项。 3.出租物业(房屋)以现状交付。 4.因装修周期较长等需要设置免租期的,由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不超过租期的10%。 5.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为2025年1月1日。 |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