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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城区农贸市场改扩建建设项目(EPC)(HBYX-202512FJ-010001001)招标公告

十堰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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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城区农贸市场改扩建建设项目(EPC)(HBYX-202512FJ-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X-202512FJ-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城区农贸市场改扩建建设项目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0】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郧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郧西县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西县城关镇

建设规模:改扩建农贸市场31200平方米,其中小河农贸市场25300平方米(天河金街20000平方米),城北集贸市场1300平方米,城东集贸市场4600平方米;更新遮雨棚11200平方米,改造摊位2000平方米:扩建业务用房3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100个、视频监控设备6套、农产品检验检疫设备20台(套)、给排水管网5000米;配套路灯、顶灯、标识牌等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 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寿命周期的实施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郧西县城区农贸市场改扩建建设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30

合同估算价:4200.00万元

  2.3其他:质量要求:(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资质之一: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c.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似EPC项目业绩或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官方网页链接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等);(3)项目施工经理资格: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拟派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联合体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郧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郧西县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30号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南正街103号

邮编:

442600

邮编:

442600

联系人:

顾敏峰

联系人:

徐铝鑫

电话:

17807205737

电话:

0719-609055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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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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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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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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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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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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