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本次补遗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1、“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由:“17.2.1(1)开工预付款金额:20%签约合同价[开工预付款金额一般应为10%签约合同价。]”
修改为:“17.2.1(1)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开工预付款金额一般应为10%签约合同价。]”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2 预付款17.2.1 预付款中由:“(1)开工预付款的金额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预付条件约定为:在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且承包人承诺的主要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应在当期进度付款证书中向承包人支付开工预付款。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采用分批支付预付款的方式。”
修改为:“(1)开工预付款的金额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预付条件约定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支付。”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什邡市公路养护所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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