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交一航局(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A2标段起重、运输 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A2标段 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部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台260T履带起重机(各20小时作业)、2台150T汽车起重机(各20小时作业)、4台50T汽车起重机(各20小时作业)、1台16T随车吊(10小时作业)、2台13M平板拖车(各20小时作业)、1台16T叉车(各20小时作业)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厦门第三东通道起自厦门市思明区环岛路,止于大嶝岛翔安新机场,全长19.615 公里,其中主线长 17.340公里,翔安支线长 2.275公里。全线设置香山、观音山、欧厝、大嶝4处互通式立交。主线采用高速公路(双向八车道)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h,翔安支线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kmh。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墩台预制施工共需预制桥墩199件,预制工期为20个月,预制强度12件/月;图纸变更后共需预制桥187件,预制工期为12个月,预制强度 16件/月。现有预制厂按照预制工期20个月配置预制台座16个考虑,实际目前工期压缩仅剩12个月,预制台座等资源不满足当前工期要求。为满足工期要求,新增8个流动台座;新增模板拼装区4500m;新增钢筋加工车间1座,占地5000m;新增横纵移台车及泵站1套;新增场外模板储存场地15000㎡;新增板资源及附属设施2100吨。。
2.2款项支付时间及方式:
每月 20 日,投标人持承租方签认的上个月完工证办理结算,实际结算数量以招标人现场授权代表开具的完工证数量为准,结算总价款以招标人最终审计值为准。在双方办完结算手续后。招标人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租金时,投标人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每月向出租方支付设备租赁费用为本月结算金额的80%,剩余租赁费在设备租赁时间截止后统一支付。
2.3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下表:
中交一航局(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A2标段墩台预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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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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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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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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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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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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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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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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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月/台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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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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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出场年限/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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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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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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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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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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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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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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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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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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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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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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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包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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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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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各20小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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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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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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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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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5.12.28
|
2026.8.27
|
漳州市龙海区
|
出租方
|
8个月,包月
|
4
|
5年内,各20小时作业
|
3
|
汽车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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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T
|
4
|
2025.12.28
|
2026.8.27
|
漳州市龙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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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
8个月,包月
|
8
|
5年内,各20小时作业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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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车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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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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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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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8
|
2026.8.27
|
漳州市龙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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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
8个月,包月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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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内,10小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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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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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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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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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5.12.28
|
2026.8.27
|
漳州市龙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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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
8个月,包月
|
4
|
8年内,各20小时作业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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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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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T
|
1
|
2025.12.28
|
2026.8.27
|
漳州市龙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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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
8个月,包月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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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20小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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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提供招标标的物租赁的资质。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 。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3%80%81%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9B%3Cp%3E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3%80%82%3Cp%3E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2 月 01 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1000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2025 年 12 月 01 日 1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 中交一航局厦门建设(厦门三通道项目)起重、运输设备租赁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 2025 年 12 月 01 日 10时前发至邮箱 liyang418645@163.com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 (供应商名称) 中交一航局厦门建设(厦门三通道项目)起重、运输设备租赁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秦皇岛港口专业支行
帐 号:13050163950800000412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8 日15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
10.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每月 20 日,投标人持承租方签认的上个月完工证办理结算,实际结算数量以招标人现场授权代表开具的完工证数量为准,结算总价款以招标人最终审计值为准。在双方办完结算手续后。招标人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租金时,投标人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每月向出租方支付设备租赁费用为本月结算金额的80%,剩余租赁费在设备租赁时间截止后统一支付。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工管中心
举报电话:18733502198
举报邮箱:huyaming@ccccltd.cn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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