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绿色产业循环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园区给排水及消防车道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956001001 | ||
招标人 | 贺州市矿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矿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永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消防车道工程、室外总平给排水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开标室(三)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朝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朝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11080864.97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唐宾荣(注册编号:桂245131330937;身份证号:450324********194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诗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17573,身份证号:452402********004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宸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11088717.45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煜宇(注册编号:桂245181901914;身份证号:452123********40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美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20242,身份证号:360121********292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鸿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11090923.28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智彬(注册编号:桂245171864916;身份证号:452421********143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美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4230,身份证号:450122********602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F%BC%88http://zbtb.gxi.gov.cn:9000/%EF%BC%89%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C2%B7%E8%B4%BA%E5%B7%9E%EF%BC%89%EF%BC%88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EF%BC%89%E3%80%82%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51378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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