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连州市小城镇(圩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西岸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建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连州市西岸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连州市小城镇(圩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西岸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问(1):1、第二章3.2.4条“1、本次工程费用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文件未提供工程量清单,请招标人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 答:请参考“招标文件下载”栏的“连州市小城镇(圩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西岸镇)(概算资料)”里面的excel版和软件版自行编制,如excel版和软件版不一致时,以软件版为准。 问(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中企业业绩中关于设计、勘察业绩类型的描述为“建筑工程类项目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请问单独的“工程设计项目”、“工程勘察项目”是否能满足要求,用于证明企业业绩? 答:单独的“工程设计项目”可满足由设计方提供的设计类项目业绩,单独的“工程勘察项目”可满足由勘察方提供的勘察类项目业绩。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公告内容,招标文件如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连州市西岸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清远市建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18日 抄送: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递交时间 |
